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福建省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省、市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药品抽验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19批次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在依法组织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药品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
(2019年第4期,总第78期)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