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我国放射性体内治疗药物的临床研发,提供可参考的技术标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放射性体内治疗药物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放射性体内治疗药物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3年2月6日
相关附件
| 序号 | 附件名称 |
|---|---|
| 1 | 《放射性体内治疗药物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pdf |
| 文章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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