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抽检。现将监督抽检中发现的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本公告中的不合格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内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要求相关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结果和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第1期化妆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名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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