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厦门费洛蒙香水有限公司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该证正副本已收回处理,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特此公告。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项目 | 注销原因 |
厦门费洛蒙香水有限公司 | 厦门市同安区美溪道思明园93号302单元 | 闽妆20170012 | 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有机溶剂类) | 企业主动注销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
文章来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