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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2027-09-30
效: 2026-11-30
效: 2027-10-01
效: 2027-10-31
效: 2027-09-01
【药品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新药转正标准第七册WS1-(X-103)-95Z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是第二代磺脲类降血糖药,作用较强,其机理是选择性地作用于胰岛细胞,促进胰岛素分泌,并提高进食葡萄糖后的胰岛素释放,使肝糖生成和输出受到抑制。本品经动物实验和临床使用证明能降低血小板的聚集和粘附力,有助于防治糖尿病微血管病变。
本品口服,在胃肠道迅速吸收,3~4小时可达血浆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2%,半衰期为10~12小时,口服后主要在肝脏代谢,经尿棑出。
用于2型糖尿病。
口服开始用量40mg~80mg (½~1片),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 (1~3片),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用药量适当减少。
与非留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胺类抗菌药、双香豆素类抗凝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受体阻断剂、苯二氮卓类、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己乙哌啶、氯贝丁酯、乙醇等药合用时,用量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
遮光,密闭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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