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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整正大天晴硼替佐米纳入医保支付后协议采购价
2019-02-06 08:43:03浏览次数:67

近日,上海阳光采购网发布调整部分药品纳入上海市医保支付后协议采购价的通知,其中指出将正大天晴的注射用硼替佐米的采购价格协议调整为3997.12元(3.5mg/瓶),1531.95元(1mg/瓶)。


注射用硼替佐米被纳入国家医保乙类,医保价格为6116元(3.5mg/瓶)2344.26元(1mg/瓶),限多发性骨髓瘤、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患者,并满足以下条件:1、每2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后方可继续支付;2、由三级医院血液专科或血液专科医院医师处方;3、与来那度胺联合使用不予支付。


以下为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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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沪人社医〔2017〕430号)和《关于落实人社部谈判药品仿制药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8〕90号)文件规定,现调整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具体见附件)。


本通知自2019年1月25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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